近日,自治区民政厅、自治区教育厅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共青团广西区委、自治区妇联等5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从预防、监测、干预、诊疗、跟进、服务等方面,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,涵盖了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的全过程和各环节,为困境儿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提供“服务包”。
《实施意见》要求县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儿童督导员、儿童主任结合日常工作,通过定期家访、谈心谈话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重点关注困境儿童面临的学业压力、经济困难、家庭变故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,及时掌握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需求。儿童福利机构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定期对机构内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测评,并加强对测评结果的分析,相关测评情况应当及时纳入儿童个人档案,通过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,进一步完善儿童个人档案并加强关爱服务。
同时,各地民政部门要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配备专(兼)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,为机构内儿童提供关爱帮扶。建设好自治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线、广西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服务平台,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。
此外,对于民政部门监护的困境儿童,儿童福利机构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与精神卫生福利机构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畅通困境儿童心理咨询、就诊通道,确保有需求的困境儿童能够得到及时诊断、及时治疗。